越南居留及工作许可

越南居留及工作许可

越南居留及工作许可是指外国人在越南合法工作所需办理的行政许可证件,核心包括由越南雇主申办的劳动许可证和本人凭此申办的工作签证。 根据越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仅可就本地劳工无法胜任的企业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专家和技术人员4类岗位雇佣外国劳动者。 自2024年1月1日起,招聘通告应在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就业局)的门户网站或由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设立的就业服务中心的门户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15天。用人单位须确认越南劳动者不能胜任所招聘的岗位,并在拟雇用外国劳动者前至少15天,将相关情况报告劳动荣军社会部(局)。

雇主需在外国劳动者开始工作前至少15天提交劳动许可证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劳动者是管理人员、专家或技术人员的文件等。 根据2026年生效的劳动新政,外籍员工配额不再设全国统一比例,改由地方劳动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情况逐案审批。外国劳动者获得劳动许可批文后,需申请对应的工作签证(如LD2签证)。 入境后须在30日内完成劳务合同登记等手续,将电子批文与护照信息绑定。 外国劳动者到达越南后,应尽快办理临时居留卡。 在越南工作,雇主需为外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外籍人员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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