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人员

社区矫正是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施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刑事执法活动,工作依据为2020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协同开展监督,社会工作力量通过教育帮扶、公益活动等方式参与矫正对象的心理疏导与行为矫治 。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起试点,2020年《社区矫正法》将执法部门由公安机关调整为司法行政机关,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称谓 。2024年以来,司法部部署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四川省自2024年开展该行动,超90个县(市、区)建立“专职、专业、专责”队伍,累计建成或启动97个“智慧矫正中心”,并开展“黄丝带帮教”等教育帮扶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持续降低 。福田区设立社区矫正专员模式,整合法律工作室、心理工作室等专业资源 。南通市于2024年启动社区矫正官制度试点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探索“数字赋能”监督与“司法温度”相结合的模式 。社区矫正工作者承担执法监管与教育帮扶职责,致力于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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