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户桂林米粉店是广西南宁市一家连锁餐饮企业,成立于2004年,至2014年已开设20余家分店。该店因2014年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制品被查处,涉案金额达125735元。法院查明,自2011年起,经营者徐丙华长期以低价从陶昌醒处采购病死猪肉制作的叉烧,并通过伪造《餐饮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帐》规避监管。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累计采购问题叉烧6702斤,分销至8家分店及2家新一族快餐店。 2015年6月15日,兴宁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徐丙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同年12月4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该案又有两名股东获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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