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8临汾地震是1695年5月18日(清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发生于中国山西省临汾市的8级地震,亦称“平阳地震”或“平阳、潞安大地震”。其震中位于临汾盆地,与1303年洪洞8级地震震中仅相距40公里,两次强震震源体基本重合,为中国大陆地区罕见的重复型大地震案例 。
此次地震发生于当日傍晚,波及山西、陕西、河南等8省,共125个府州县记录灾情。受灾共28个州县,其中受灾较重14个州县,共压毙5.26万余人 。临汾城及周边襄汾、洪洞等地破坏最为严重,城垣、衙署、民居几乎全部倒塌,烈度达十度强。地震伴随地声如雷、地裂涌水等现象,襄陵至闻喜、平遥至获嘉的广泛区域建筑均遭损毁。地震还引发了严重的次生灾害,包括连续大雨导致房屋进一步垮塌、洪水泛滥以及地中出火 。震后,清政府派遣钦差大臣组织救援,采取掩埋死者、补助贫户重建、调拨库银修复公共设施、施放粮食及维护治安等措施 。2025年,在1695年临汾地震330周年之际,山西省地震局等单位举办了学术研讨会,临汾地震监测中心站也举办了学术沙龙活动,以铭记历史并探讨其对现代防震减灾的启示 。此次地震与1303年洪洞地震的时空关联性,为研究板内地震活动规律提供了重要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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