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

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

为了缅怀为国捐躯的公安英烈,优待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安英雄模范,弘扬社会正气,凝聚警心,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烙尽职守、建功立业,让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公安英烈子女能够进入公安警察院校学习深造,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保送对象为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生前系在职在编公安民警)或被公安部授子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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