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动力

行政动力

行政动力是推动行政运作的各种力量有机结合的总称,英文名为Administrative power,属于行政管理领域。其通过行政主体及公务员的意识转化为行政行为,作用于行政客体,具有国家意志性、主体制约性和层级制约性特征。行政动力是指公共机构和国家组织中,行政人员在行政运作和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一种行动倾向,是由多元力量有机结合而形成的推动行政管理能动性的价值动力 。所谓动力机制,是指关于动力的内部结构和形成机理,揭示动力的形成、发生的原因,各种要素间关系 。

公共利益作为核心动力体现行政主客体的共同需求,行政文化通过思想、制度和心理要素形成精神推动力,行政信息通过决策执行与沟通协调维持行政系统运转。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动力主要由内部驱力、行政拉力、司法推力和社会压力四个部分构成 。地方政府生态行政系统的动力包括内生动力和外在动力,外在动力包括政治引导、经济转型、公众参与、自然环境、国际规制等 。公务员行政动力缺失的表现与类型可以归纳为惰政、庸政、怠政、恐政、昏政、梗政和乱政等现象。制度环境问题、公务员价值观偏差问题和组织文化与结构问题是导致动力缺失的因素 。县级民主政治建设是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动力 。

行政动力的释放规律取决于各动力要素方向与行政目标的一致性。行政机关需通过科学规划与有效调控提升动力系统的协同作用,保障行政目标的达成。克服不作为现象、提升公务员行政动力的策略包括改善和优化制度环境、通过组织学习为公务员注入新价值动力和技术能力、打造新型组织文化并改革组织沟通和管理流程 。完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动力系统需培育公务员的法治信仰,健全依法行政的考核机制,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优化地方政府生态行政动力机制的路径包括矫正价值机制、强化制约机制、优化合作机制和完善沟通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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