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是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为规范休闲渔业经营行为、保障活动安全、促进新业态发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等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7章30条,明确适用范围涵盖休闲垂钓、渔事体验等产业形态,划分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职责,提出利用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扶持基地建设、渔船建造等具体措施。对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场所规划、生态保护作出详细规定,要求休闲海钓渔船依托省级海洋牧场统一经营,实行定港管理和进出港报告制度。

该文件系山东省强化休闲渔业制度供给的重要举措,与《山东省休闲渔业海钓渔船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共同推动产业规范化。2024年山东省休闲渔业总产值达209.18亿元,连续八年居全国首位,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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