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劓(拼音:qián yì)为古代两种肉刑组合而成的复合刑罚名称。“黔”通“黥”,指在面部刺刻文字并涂墨的墨刑;“劓”指割鼻之刑 。二者在先秦至秦汉时期常合并施用,如“黥劓为城旦”即指施加墨刑、割鼻后罚作筑城苦役 。
该刑罚属于秦朝肉刑体系,常与劳役刑结合使用 。据《韩非子·奸劫弑臣》记载,豫让曾“自黔劓”以复仇,表明其在先秦时期的实际应用 。南朝《南史·沈麟士传》中出现“不忍受此黔劓”的表述,体现出该词在历史文献中的比喻性引申 。
黔劓主要盛行于先秦至秦汉时期,秦孝公时即有对太子师傅施黥、劓的案例。随着劳动力需求增加,毁伤肢体的肉刑在秦朝后期逐渐被劳役刑替代 。清代学者王先慎在《韩非子集解》中通过顾广圻考据,明确“黔”与“黥”的通假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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