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乐东县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起诉县政府事件

2024年乐东县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起诉县政府事件

2024年乐东县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起诉县政府事件,是指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二社区居委会起诉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的社会事件 。

该起“居委会告县政府”诉讼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当地居民和莺歌海盐场的土地矛盾。20世纪50年代,该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建设盐场。盐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给予村民粮票补助,保证村民的基本口粮,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停了。2020年初,因为300亩的鱼塘使用问题,莺歌海盐场和新二社区再次发生矛盾纠纷。早在2014年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给盐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23年6月,莺歌海盐场利用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反诉新二社区,要求“排除妨碍”。法院认为,莺歌海镇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非涉案土地的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已构成侵权。2024年5月,新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诉状显示:撤销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7月24日,乐东县法院一审开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颁证程序并无问题,请求驳回新二社区居委会的诉请,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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