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捕即解政策

即捕即解政策

即捕即解政策是香港殖民地时代港英政府为应对非法入境者问题而实施的管制措施。该政策于1980年10月24日正式公布,取代了自1974年起施行的抵垒政策,规定当日之前抵港的内地非法入境者可在3天宽限期内登记获取香港身份证,此后被截获的偷渡者将被立即遣返中国大陆。

政策实施后在宽限期内,大量此前入境者前往位于金钟的华人延期居留办事处进行身份登记。该措施标志着港英当局对内地非法移民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通过即时遣返机制严格控制新入境偷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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