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居民电价标准是广州市针对居民用电实行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该政策按照季节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执行夏季标准,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执行非夏季标准,均采用三档分档递增方式计费 。
夏季标准各档电量较非夏季标准有所放宽,第一档电量由200度调整为260度,第二档由400度调整为600度,第三档由401度以上调整为601度以上。夏季标准下,第一档电价约为每度0.589元,第二档约为0.639元,第三档约为0.889元 。总电费按各档用电量乘以对应电价后累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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