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

非法放贷

非法放贷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10次以上的行为。根据2019年《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际年利率超过36%且符合发放次数标准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

该行为以实际出借本金认定数额,收取的利息、管理费均计入年利率。个人非法放贷数额2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80万元以上、累计对象50人以上,单位对应标准分别为1000万元、400万元、150人以上即属“情节严重”;数额达1000万元(个人)或5000万元(单位)则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黑恶势力实施非法放贷的入罪标准可降至一般标准的50% 。

2019年10月21日前发生的非法放贷行为适用法发〔2011〕155号文件处理,此后行为依新规定罪。司法实践中存在涂汉江案、泸州何有仁案等非法经营罪判例,赖某因非法放贷30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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