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村一警”是公安机关在农村地区推行的警务工作机制,通过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警务辅助人员或警务助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治安防范、矛盾调解、信息采集等工作,旨在解决农村警力不足、治安薄弱等问题。该机制通过警力下沉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目标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
安徽省2014年率先推行该制度,覆盖全省行政村并建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系点,形成驻村民警、包村民警与村组干部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 。河南省2016年拓展至城市社区网格,升级为“一村(格)一警”模式,配备社区民警及辅警履行“六大员八项职能”,并应用智能平台强化基层治理 。湖南邵阳、湖北孝感等地通过驻村辅警专职化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广西、甘肃等省份结合本地实际推广警务联络员与群防群治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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