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家妓
蓄家妓是中国古代贵族官僚阶层为满足奢豪享乐需求而蓄养女性歌舞者的习俗。家妓作为主人的私有财产,无人身自由,需以歌舞技艺侍奉主人及宾客,并常需提供性服务。该习俗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时期,战国时期已有明确记载,秦汉时期已有记载,至清代中后期逐渐消亡。家妓群体多因买卖进入贵族宅邸,境遇多受制于主家,常被纳为侍妾、转赠他人或遭虐待。蓄养家妓之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趋于盛行,至隋唐时期达到鼎盛。历代文献对此习俗多有记载,众多文人官僚亦曾蓄养家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