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型城市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于1996年共同发起的倡议,源于1996年联合国第二届人类居住会议的首次提出,旨在推动城市落实《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根据联合国儿基会文件的定义,儿童友好型城市是指“一个明智政府在城市所有方面全面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结果,不论是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或者社区,在公共事务中都应该给予儿童政治优先权,将儿童纳入决策体系中”。其核心框架包括“一只手框架”五大目标领域,涵盖儿童有权在安全环境下成
2026-09-12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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