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进出口货物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分为退运进口与退运出口两类。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退运的称为直接退运货物。其主要成因包括货物品质不合格、型号不符、运输差错及海关责令退运等情形。退运货物按监管方式分为一般退运(已放行货物退运,代码4561)与直接退运(未放行货物退运,代码4500)。直接退运适用于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错发误卸、收发货人协商一致、贸易纠纷或货物残损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