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灾应急响应是指出现紧急自然或人为灾害时,依据相关应急预案执行的有序救援行动。
响应工作需根据预案启动,2024年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优化了启动条件。 2025年累计启动国家救灾响应24次,为近十年来最多,期间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363万人次,下拨113亿元中央救灾资金、调拨56万件中央救灾物资。同时,创新中央救灾物资“县管、乡储、村用”的管理模式,向灾害风险高的县前置下沉物资。 2026年主汛期,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已先后启动16次防汛应急响应、3次救灾应急响应和7次国家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并会同相关部门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调拨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和中央救灾物资。 2026年7月,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针对河北省暴雨洪涝灾害,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2026年8月,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针对黑龙江省严重洪涝灾害,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2026年,为规范响应工作,起草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推荐性国家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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