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李晓平案是1991年6月发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一起引发长期争议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指控。
案件起因于警方人员王岚、于某因车辆倒车镜损坏与李晓平发生争执,将其带至南岗分局审讯。据起诉书描述,李晓平在审讯期间遭于明世、吴晓克等11人围殴及枪柄击打头部致死,涉案人员伪造其翻越铁门坠亡现场。经四次法医鉴定,前三轮结论存在争议,最终司法部鉴定认定头部致命伤符合坠落伤。哈尔滨市中院1993年一审判决17名涉案警务人员,其中2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其余分别获实刑、缓刑或免刑。此后多数被告持续申诉,质疑案件存在诱供、鉴定矛盾等问题。
黑龙江省公安厅2002年复查报告指出案件存在口供矛盾、现场逻辑存疑等关键漏洞,建议重启调查,但未获实质性进展。截至2010年,涉案人员仍通过司法途径申诉,案件再审程序尚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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