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编写报送指导性案例体例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印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法研〔2012〕2号),旨在规范指导性案例编写体例。该文件明确指导性案例由编号和标题、关键词、裁判要点、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裁判理由七部分构成,标题由当事人名称与案由组成。
文件起草工作始于2010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多次讨论修改:2011年2月将“指导要点”改为“裁判要点”,同年6月确定单列“相关法条”。2011年12月首批指导性案例发布后,文件于2012年1月正式施行,规定裁判要点需源于生效裁判文书说理部分,基本案情和裁判结果须保留原裁判文书内容,裁判理由须忠实于生效裁判文书论述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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