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定边小学生中毒事件是2008年12月1日发生于陕西省定边县堆子梁中学的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当晚,定边县堆子梁中学12名四年级女生在宿舍因燃煤取暖不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次日被发现后,11人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学生蔡毛毛经救治状况有所好转。事故调查显示,不足20平方米的宿舍内放置燃煤火炉,存在未熄灭炭火引燃煤渣或床铺被褥导致一氧化碳积聚的可能。当地政府立即启动追责程序,免去县主管副县长、教育局长及涉事校长职务,堆子梁中学校长赵秉宏、副校长韩惠龙、班主任宋晓燕被刑事拘留。对遇难者家属发放补偿,每户20万元,亦有家属称共计28万元。事发后教育部紧急要求全国寄宿制学校排查燃煤取暖隐患,推行集中供暖并加装报警装置,强调宿舍通风管理与安全教育。榆林市、定边县决定投入资金解决农村学校集中供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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