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监督协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非执法性辅助工作,主要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等职责,并覆盖妇幼健康、职业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其工作内容包括定期巡访服务对象、发现异常线索及时报告、开展卫生法规宣传及协助执法机构调查等。
该制度于2011年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专职协管人员规模达985人。2024年起某省推行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系统,通过四级信息化网络实现巡查记录、食源性疾病报告等数据的闭环管理。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模式,通过联动执法与现场指导提升协管效能。至2025年,部分地区如观山湖区的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已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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