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期的高等学校系指综合大学及其所属学院,独立学院和各种专科学校。 根据1929年颁布的《大学组织法》,设有三个及以上学院者方可称为大学,不足三个学院者称为独立学院。 至1947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7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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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高等学校系指综合大学及其所属学院,独立学院和各种专科学校。 根据1929年颁布的《大学组织法》,设有三个及以上学院者方可称为大学,不足三个学院者称为独立学院。 至1947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7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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