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鉾”是汉语二级字,读作máo(ㄇㄠˊ),亦读móu(ㄇㄡˊ) 。简体部首为钅,总笔画14画,繁体部首为金部。该字在《康熙字典》中归属于戌集金字部,明确记载为“古文矛字” ,是古兵器“矛”的异体字表现形式。根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国发〔2013〕23号)标注,该字已列为淘汰汉字 。
《说文解字》未收录“鉾”字头,其注文中列“鉾”为“矛”的古文形式之一。《康熙字典》引《类篇》注音释义,称“鉾,剑端也” 。矛头材质在商周时期以青铜为主,汉代后逐渐改用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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